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1-03-05 点击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警务保障中心三个在京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43人,其中,应届毕业生37人,社会在职人员6人。招聘岗位要求的京内生源是指入读学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聘用人员按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经核准后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2.社会在职人员,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21年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须在26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4.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5.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须在2021年2月28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3.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11日17:00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gwyexam?examid=dGdbdb)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招聘单位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人员所在学校、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招聘单位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3月3日9:00至3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招聘岗位取消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一般不低于2:1)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3月25日至3月28日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部分岗位有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各为50%。面试阶段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30%、40%。

(一)笔试


考试内容及时间为: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2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上午9:00—12:00。

2.笔试地点:具体考场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拟面试人员确定后,仍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岗位,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有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面试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应测试。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面试前要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并开展公安民警职业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试未达标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自愿放弃应聘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国家移民管理局门户网站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

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10-66265421。

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10-66265473。

警务保障中心报考岗位咨询电话:010-66265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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