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2-03-16 点击数:

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规定,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中心:隶属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理论学习宣传教育相关工作;为省直机关党建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维护提供相关服务;承担《龙江机关党建》刊物的编撰、发行等工作;承担“龙江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承担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会议、重要活动信息采集和对外宣传工作。

单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良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35周岁(含)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

(四)录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国家正式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由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3月14日在“龙江先锋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8日9:00时至4月1日16:00时

期间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将毕业证、学位证、《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党建宣传教育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及佐证材料原件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

3.注意事项:

①应聘人员需认真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及岗位条件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资料;

②应聘人员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④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证件免冠照片;

⑤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⑥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⑦应聘人员需关注“龙江先锋网”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应聘任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1.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打印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笔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方式,将在“龙江先锋网”上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按时打印。

2.说明事项:同一岗位报名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根据岗位要求,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组织。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其他应聘人员可在公布名单5个工作日内在“龙江先锋网”报名系统内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现场确认。拟进入面试人选,须本人参加面试前的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报名表两份(报名系统生成表和附件2各一份);

③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其他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书等佐证材料,有作品的请携带作品原件等材料);

④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并影响现场确认结果、不能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后续考试和聘用资格。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或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程序。因现场确认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岗位胜任力(个人特质、业务技能、专业素养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均相同,则一并进入考核程序,通过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核。

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再递补。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考试疫情防控

招聘组织实施各环节按照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因疫情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时间,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发布相关公告。

七、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451-58003317、58003338

咨询时间:8:30-17:30

省直机关工委机关纪委    

电话:0451-5800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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