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召开财产收付记账法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14-12-29 点击数:

 会计学院召开财产收付记账法研讨会

12月10日,会计学院为落实校人才工作会议所安排的抢救性工程工作,召开了财产收付记账法研讨会,会议专门邀请财产收付记账法创始人之一闫伯臣教授进行专题讲座。会计学院会计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唐现杰教授、院长张林教授、党总支书记陈慧华教授、副院长张劲松教授、副院长徐鹿教授等数十位老师参加会议。

财产收付记账法在我国使用了近30年,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伴随着改革开放,该方法被借贷记账法取代,但是其历史意义及社会价值是不可磨灭的,对提升我校以及会计学院的学术影响力有着重要意义。作为收付记账法的发源地,哈尔滨商业大学党委在今年人才工作会议上将财产收付记账法历史研究列为学校抢救性工程指示,会计学院遵照党委指示认真对待,抓进落实,学院班子多次召开会议,组织老师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收集了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有关财产收付记账法的相关历史文献,并对资料进行梳理,为研讨会顺利召开做了充足的准备。

研讨会上,主持人先向大家展示了我院保存的有关财产收付记账法的历史文献,并对财产收付记账法进行了介绍。然后,85岁高龄的闫伯臣教授就财产收付记账法的主要内容、产生的背景、形成的具体过程,以及应用价值和历史意义等问题做了详细陈述。闫教授说,这种方法是当时的黑龙江省财政干部学校(黑龙江省财政专科学校前身)的老师在深入基层时发现原有的记账法难以推广应用,为了创造一种能够为广大农村干部财务工作人员所接受的会计记账方法,学校组织了以闫伯臣、何光裕、吕伯炎、郭雅彬、张化一、王声禄、罗会文、怀麟檄等老师为骨干的课题小组,课题小组组成后立即深入到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烟囱屯公社和光大队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认真调查、精心论证、反复实践,终于在1961年底在“钱、粮、物”单项收付记账的基础上,吸收“借贷复式记账”的优点创立了“复式财产收付记账法”。1962年初经黑龙江省农工部同意,黑龙江省农村人民公社推行和使用了财产收付记账法。

1964年,闫伯臣、何光裕、吕伯炎三人在《经济研究》第9期上发表了《关于记账方法的探讨》的署名文章。文章介绍了财产收付记账法的记账主体、记账规则、平衡公式以及该方法同借贷和现金收付记账法的不同,认为财产收付记账法不仅适用于农村,也是适用于国营工业企业。文章发表后在全国会计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展开了这方面的研究和讨论。有关“记账方法”、“记账方向”、“记账规则”等新的概念,开始在会计书刊以及工具书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从1964年起,黑龙江省开始在部分县级预算单位及哈尔滨一些大中型工业企业试用财产收付记账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65年5月财政部召开的会计工作改革座谈会“北京会议”,财产收付记账法迅速传播全国。1966年,财政部决定在全国预算单位中实行这一记账方法,并将其名称改为“资金收付记账法”,同时,对会计科目、记账规则的表述也作了相应改变。从此,资金收付记账法不仅在全国预算单位中实行,同时还在建筑、林业、交通、邮电、农业和其他企业中开始实行,成为在全国普遍应用的与借贷记账法、资金收付记账法并存的复式记账方法。1965年,黑龙江省财政系统把这一科研成果列为当年的“十件大事”之一。

财产收付记账法由黑龙江财专的前身黑龙江省财政干部学校创研,它是我校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科研成果。它诞生于最基层,是在充分了解现实需求基础上产生的,是实事求是的产物,所以是有生命力的。财产收付记账法从60年代初在全国的农村、预算单位、林业、建筑、交通、邮电、建行等领域实行,在我国会计发展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在长达30年中,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会计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闫伯臣等诸位学界前辈身上那种致力于创新和改革、不断追求和探索的精神,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会计学院要将这种科研创新意识和敢于突破传统束缚的精神保留下来,为学院更好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原来科研条件极端恶劣的情况下,老一辈的学者不计报酬踏实工作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去学习,学院应该加大学术交流力度,碰撞出更多有价值的火花,在学科建设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后,院领导和老师们针对财产收付记账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的研讨,就如何抢救商大知识遗产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研讨会在热烈而浓郁的学术气氛中圆满结束。

财产收付记账法创始人之一闫伯臣教授

 

财产收付记账法创始人之一闫伯臣教授与会计学院部分教师合影

 

财产收付记账法创始人之一闫伯臣教授与会计学院研究生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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