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 号)《关于做好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工 作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复试原则
(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防控要求,会计学院采用线上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依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科学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调剂筛选条件》。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调剂。
(三)加强组织领导。在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领导下,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负主体责任。
(四)严肃考风考纪。考前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监督复试专家小组与工作人员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公平公正。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 “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防作弊;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二、组织领导
1. 会计学院成立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 会计学院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远程复试工作时间
时间:2021年4月3-5日
主会场:会计学院四、五楼会议室
复试专家:会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抽取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 第一志愿考生: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1. 第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考生按照 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A 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总分要求202,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92分,外语不低于46分。复试比1:1.3
2.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待2021国家计划下达后确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的身份、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 要严格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严防复试“替考”,要留存考生近日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的免冠、清晰照片;
2. 在远程网络复试前,学院要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 按考生情况的不同,审查其它的相关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和本人签名的承诺书;
(3)往届本科毕业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往届同等学历考生: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政治审查表
4. 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按通知时间发送到会计学院邮箱:1075724977@qq.com(未收到通知的不需要发送文件)
(四)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复试工作要求
复试工作由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 加强对参加复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知到、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平台,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3. 复试专业能力考核的题库,以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的题库,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
4. 按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三随机”原则,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员的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的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小组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生的复试试题。
5. 每位复试考生要有一份面试记录,每位复试专家要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外语测试专家要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
6. 复试过程中,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7. 复试工作相关人员要对每名考生复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屏,录制的视频存档3年。
(六)复试流程与要求
1. 复试形式: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形式(钉钉作为备选平台),进行非现场的远程网络复试。
2.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为40分钟,其中线上笔试30分钟,线上面试10分钟。
3. 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1)考生线上笔试:进入知到APP答题
(2)考生线上面试:
步骤 |
内容 |
1 |
学生自我介绍 |
2 |
抽取试题,学生思考 |
3 |
学生按所抽取试题,进行视频答题 |
4 |
复试专家提问 |
5 |
外语能力测试 |
4. 考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复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复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5. 考生复试原则上要求采用笔试单机位、面试双机位进行。第一机位为复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采用笔记本电脑,如采用台式机,则需提供能采集清晰视频和音频的装置。第二机位为复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放置复试主机位的书桌应紧贴墙面摆放。若考生确实无法实现双机位,则应根据复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应试环境。
6. 考生复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复试设备摄像头。
7. 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统一公示。
(八)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包含线上笔试40分,线上面试40分(抽取2道题,每题20分),外语能力线上考核10分(抽取1道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抽取1道题)。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进行《会计综合》方面的考核,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考核;
2. 要突出对会计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3. 要考核利用所学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 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历考生加试
同等学历考生要加试《基础会计学》、《财务报表分析》两门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采用笔试的方式,学院通过远程网络监控的方式进行监考。
五、复试考生不予拟录取的情形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考生不予录取:
1. 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者,或复试过程中有考试违纪、替考等现象者,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不予拟录取。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未参加外语口语面试或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48分;政治低于6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同时各专家复试组成员将面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3. 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六、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0.7+复试总成绩×0.3
七、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1. 会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学校规定提出复试工作人员到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2.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3. 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八、其他
1. 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会计学院在复试结束的当天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研究生学院公示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3. 做好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会计学院咨询邮箱:1275012270 @qq.com
会计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25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65093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本实施细则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会计学院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