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会计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4号)《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会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调剂。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一)为了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计学院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二)会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服从学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各专业复试专家在会计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随机抽取。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3月30-31日
主会场:哈尔滨商业大学A区1号楼,会计学院四、五楼会议室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前
主会场:哈尔滨商业大学A区1号楼,会计学院四、五楼会议室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 第一志愿考生
(1)会计学学术硕士:按照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2)会计专业硕士:总分要求208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50分。复试比1:1.3。
(3)审计专业硕士:总分要求195分,管理类综合联考不低于100分,外语不低于50分。复试比1:1.3
(4)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会计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会计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5)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2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会计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会计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会计学学术硕士调剂考生
(1)根据学校202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拟接收调剂专业为会计学(120201)全日制学术硕士。初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2)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我校会计学硕士专业初试科目(管理学)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考生,综合考量其初试成绩和本科专业、报考专业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及初试成绩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近照、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2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会计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7.以上材料统一按上述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复试资格审核+专业+姓名+准考号,发送至会计学院招生邮箱:kjxyyjs@126.com
(四)复试形式及设备等要求
1.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网络远程复试设备。我院复试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钉钉”作为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的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
2.考生复试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耳机、三角架等设备,安装相关软件。考生复试副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安装相关软件;
3.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见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放置,要保证考生和复试屏幕能清晰拍摄;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复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
4.考生按招生学院要求完成建群操作,并按照会计学院具体复试工作程序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5.远程网络复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五)考生需准备的考试用品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空白纸张若干,及会计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统一公示。
(七)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和会计学院网站通知。
四、复试的具体内容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
1. 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会计学学术硕士《会计综合》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突出对会计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2)会计专业硕士《会计综合》主要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考核;突出对会计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3)审计专业硕士《会计综合》主要包括财务会计、审计(政府审计、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考核;突出对审计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的考核;
2.外语能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等,会计及审计专硕有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考核。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采取非现场方式,利用“钉钉”或“腾讯会议”进行远程监控笔试。
(二)复试考生不予录取的情形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
会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会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二)会计学院应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六、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会计学院咨询邮箱王老师:1275012270 @qq.com 手机:17800507269
会计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25,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65093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实施细则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