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会计学院2024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在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组织
会计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会计学院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9月29日,视考生报名情况随时复试
线上面试 平台:腾讯会议(钉钉为备选)
四、资格审核材料
申请人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于2023年9月29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同时向接收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哈尔滨商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页和注册情况页);
4.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及录取具体办法
(一)复试内容
复试为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考核中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得分以所在面试组中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评分值为准;
2、面试中采用全票否决制,即该组所有面试成员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形成书面说明报研究生处备案;
3、复试专家小组,评委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
4、面试顺序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
(二)录取原则
复试满分为100分,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综合测试(70%)、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30%)。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
(三)所有通过复试的考生,必须根据各招生学院安排的体检时间到哈尔滨商业大学门诊部进行体检,没有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他
申诉电话:0451-84865093;
复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老师 0451-84892225
咨询邮箱:1275012270@qq.com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会计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会计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