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0-06-27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制度,加强科学规范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度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要求,结合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考试原则

1. 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2020年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 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组织非现场远程招生考试,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招生考试考核标准,严格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3.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招生考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招生考试内容,确保招生考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1. 会计学院成立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工作专家小组,负责制订本培养单位招生考试录取工作中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等,并组织实施招生考试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招生考试结果负责。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应急措施、招生考试实施细则、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招生考试专家小组成员须在招生考试前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2. 会计学院的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服从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接受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的监督检查。

三、招生考试工作程序

(一)招生考试工作时间

博士研究生远程招生考试工作;

时间:20206288:30

主会场:会计学院五楼1517

远程会场:腾讯会议

(二)招生考试资格审查

组织专人在招生考试前确认参加招生考试考生的身份、是否具备远程招生考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招生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 要严格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严防招生考试替考,要留存考生近日手持身份证、准考证的免冠、清晰照片;

2. 在远程网络招生考试前,学院要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招生考试过程诚信。

3. 按考生情况的不同,审查其它的相关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

2)往届硕士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 近五年的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教材,承担的科研项目等。

5. 上述材料统一做成一个压缩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姓名+招生考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发送到会计学院李老师邮箱:lixinyu624@126.com

(三)招生考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招生考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招生考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招生考试工作由会计学院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专家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1. 加强对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各类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岗前培训,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障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

2. 招生考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腾讯会议、钉钉视频会议平台,并在招生考试前进行充分测试,保障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 招生考试会计综合能力考核的题目,由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命题组负责。

4. 按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三随机原则,在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员的监督下,随机确定考生的招生考试次序,随机确定招生考试专家小组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考生的招生考试试题。

5. 每位招生考试考生要有一份考试情况记录表,一份复试记录表,每位招生考试专家要填写一份面试综合测试评分表,外语测试专家要填写一份面试外语口试评分表。

6. 招生考试过程中,每位招生考试专家组成员对考生进行独立评分。

7. 招生考试工作相关人员要对每名考生招生考试的全过程进行录屏,录制的视频存档3年。

(五)招生考试流程与要求

1. 招生考试形式: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非现场的远程网络招生考试。

2. 每位考生的招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

3. 考生线上面试内容

步骤

内容

1

学生自我介绍

2

抽取试题,学生思考

3

学生按所抽取试题,进行视频答题

4

招生考试专家提问(复试)

5

外语能力测试(复试)

4. 考生自行设置自己的远程网络招生考试环境,保持网络畅通。招生考试现场不得有任何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电脑等材料,也不得有其它人员。

5. 考生招生考试原则上要求面试双机位进行。第一机位为招生考试主机位,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最好采用笔记本电脑,如采用台式机,则需提供能采集清晰视频和音频的装置。第二机位为招生考试的副机位,放于考生侧后方,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放置招生考试主机位的书桌应紧贴墙面摆放。若考生确实无法实现双机位,则应根据招生考试小组指令不定时360°展示应试环境。

6. 考生招生考试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女生须特别注意,应将头发扎起或置于耳后),不得佩戴耳饰。招生考试全程考生视线不得离开招生考试设备摄像头。

7. 远程网络招生考试要求的未尽事宜,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统一公示。

(七)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身体健康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招生考试内容

招生考试内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其中初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满分为100分。

(一) 初试

1. 初试主要进行《会计综合》方面的考核,包括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考核;

2. 要突出对会计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的考核;

3. 要考核利用所学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科研经历和成果为30分,主要考核考生近五年的研究成果,研究能力等;外语水平证书、听力和口语水平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研究工作计划和设想为30分,主要考核考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学术计划,研究方向等。

(三)招生考试内容及得分值分配

考核项

分值

备注

初试

会计综合

100

3道题,共100

复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0

1道题,共20

学科背景与科研成果考核

30

1道题,共30

外语能力考核

20

1道题,共20

研究工作计划和设想考核

30

1道题,共30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招生考试成绩两部分。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六、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会计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1. 会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学校规定提出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到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所有到校参加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2. 按照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3. 招生考试工作中,如发现参加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七、其他

1. 加强招生考试工作纪律。招生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招生考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招生考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招生考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招生考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 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会计学院在招生考试结束的当天向研究生学生上报考生成绩。研究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3. 做好招生考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工作

会计学院咨询邮箱:lixinyu624@126.com

会计学院咨询电话:18745715545 申诉举报电话:0451-84865093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ban@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八、本实施细则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会计学院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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