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做好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根据学校及研究生院的指示与安排,特制定会计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全面衡量;
3、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复试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1、专业综合测试:考核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70分。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2、面试和外语测试,考核方式: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对本专业前沿问题的理解能力及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外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两方面能力:一是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口语交流能力;二是考察考生表达个人观点的能力。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满分30分。其中学术学位专业面试为1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20分;专业学位专业面试为20分,外语的口语测试为10分。
(二)复试具体安排
序号 |
考试内容 |
结构比例 |
时间 |
地点 |
负责人 |
1 |
面试 |
30 |
2020年10月14日 13:00-14:00 |
主楼1517 |
面试评委 |
2 |
专业综合测试 (笔试) |
70 |
2020年10月14日 14:10-16:10 |
主楼1517 |
监考老师 |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人员及资格审查
1、复试分数线标准
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并及时报研究生学院。
①审查并留存《哈尔滨商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②审查并留存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审查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留存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页和注册情况页);
④审查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二)面试
1、面试考核中考生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的得分以所在面试组中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评分值为准;
2、面试中采用全票否决制,即该组所有面试成员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同时形成书面报研究生处备案;
3、复试专家小组,评委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
4、面试顺序由考生当场抽签决定。
(三)笔试
1、命题范围:测试对本学科基本理论的掌握以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专业课分值比例:
会计学术硕士:财务会计50%;管理会计20%;财务管理20%;审计10%。
会计专业硕士:财务会计50%;成本管理会计20%;财务管理20%;审计10%。
审计专业硕士:审计40%;财务会计40%;财务管理20%。
参考教材: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见哈尔滨商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2、命题人与评卷人:会计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命题人与评卷人。
(四)复试总成绩汇总
1、复试总成绩为专业综合测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共100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8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42分、外语口语测试缺考、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会计学院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加总后,填写复试成绩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存档备查。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校规定的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将按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其于复试当日上报研究生学院。
(六)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
2020年10月12日